第252章 矛盾點

對於這次這個案子很有可能成為他第一個破不了的案子這件事,韓信已經做好了心理準備。

不過,就算受害者家屬不配合調查,也還是有不配合的查法。

問題在於,查出來的結果真的能讓大家高興嗎?

韓信其實也很苦惱,他不是展明那種低情商的人,還是要顧慮一下別人的感受的。

結束通話電話後,趙琳姍冷不丁的從他身後抱住了他的腰:“怎麼啦?這次的案子這麼難啊?”

“何止是難啊,就是一電車難題,怎麼選都是錯。”韓信嘆了口氣說。

跟趙琳姍說明了一下情況後,趙琳姍倒是不以為然:“這有什麼,當然是查出真相啊。作為警方的刑偵顧問,你的工作不就是查出真相嗎?至於要不要把真相公開,那也不是你的工作,讓其他人去解決啦。”

“有道理。”韓信摸了摸她的腦袋笑了,“你簡直就是我的啟明星。”

“應該的。”趙琳姍歡快的笑道,“我是你老婆嘛。”

下定了決心後,韓信也準備全力查出真相了。

但問題是,沒法瞭解受害者是否做過那些違規的事,他就沒法確認兇手的身份。沒有依據只能靠猜測,萬一搞錯了就完蛋了。

既然如此,就只能靠人力,把兩種可能性都調查一下。

第一種可能性,兇手曾經是罪犯,他可能是被冤枉的也可能是真的有罪,但他肯定被抓進去坐過牢,而且在坐牢期間抓他的警察去世了。

這種情況,兇手的性格屬於極度偏執的型別,有一套自成一體的邏輯,不管別人怎麼說他都只認自己的這套理論,所以沒有朋友。考慮到這種不成熟的行為,很有可能兇手年齡並不大,可能是十七八歲的時候犯了事被關進去,出來之後開始報復社會。

而第二種可能,兇手曾經是警察,可能為人比較正直但行事過於激進,跟同事相處得不好,對待罪犯極度粗暴,並且最終因此而被開除。

這種情況,兇手可能有重度強迫症或者完美主義,要求作為警察就必須嚴懲罪犯,眼裡揉不得一點沙子。這種“過度正義”可能不止針對違法者,甚至可能會針對某些違反了道德但是沒有違法的人,比如出軌、插隊之類的。

“這兩者差距這麼大呢?”趙琳姍皺眉嘟囔道,“哪個可能性更大?”

“說實話,兩種都有可能,但也都有疑點。”韓信聳了聳肩,“第一種的疑點就在於,如果他的目的是表達司法不公正,那他為什麼要針對警察個人?他這種行為是表達不出‘司法不公正’這種理念的,只會讓人覺得他是在報私仇。”

趙琳姍沉吟了一會兒,點頭道:“第二種可能的疑點在哪呢?”

“第二種可能的疑點,在於兇手給自己的定位。”韓信解釋道,“他顯然是想讓自己扮演‘懲罰者’的身份,然而他卻用了十八層地獄的手法。這會讓人怎麼想?會讓人覺得,懲罰這些人的不是他,而是所謂的地獄。從犯罪心理上來說,這是矛盾的。”

“聽得老子頭疼……”趙琳姍揉著太陽穴皺眉道,“哎呀,讓他們去查吧,別管了。”

事後證明,韓信似乎確實應該讓警方去查。

第二天,韓信來到公安廳這邊,準備將自己的猜測告知警方,但是才剛來到公安廳,廳長周志雄就在門口等著他了。

“小韓啊,過來,陪我走走吧,消消食。”周志雄揮了揮手笑道。

但韓信何許人也,周志雄一開口,他就知道對方要說什麼了。

“那兩個公安局沒讓咱們參與破案,對吧?”韓信笑著問。

“我們只拿到了那名楊湘市受害者的案子,咱們自己省的。”周志雄慢悠悠的在公安廳的綠化帶裡逛著,“另外兩個案子,當地公安局拒絕了合作,表示各查各的就好。”

受害者分別在三個省的三個市,跨省調查也確實要不少手續。

因為這個案子比較敏感,涉及到了那幾名遇害警察的作風問題,而這個案子目前的關注度又特別高,所以警方不希望事情真的像韓信說的那樣,是警員作風有問題被懲罰了。

否則,輿論方面會帶給各地的警方很大的壓力。

這也是他們不希望韓信繼續插手的原因。

“唉,怎麼說呢。”周志雄皺眉看著遠方,“這個世界是很複雜的,很多事情不是非黑即白。為什麼我國的法律總是傾向於給人第二次機會呢?因為有的時候做了壞事也不代表這個人就是壞人了,就算他現在是壞人、他以後不一定就是壞人。”

“您不用說,我明白的。”韓信笑道,“那就讓他們自己查吧。”

“咱們調查自己城市的案子就行。”周志雄安慰道,“只要咱們這邊能破案,不一樣能抓到犯人嗎?不需要他們。”

“可是……”韓信話到了嘴邊又咽了回去,“您說的是。”

韓信從來沒有想過,自己查案子第一次受到阻礙居然是被自己人阻礙的。

不過他也能理解這種做法,逝者已矣,重要的是活著的人的利益。

但問題是,只有楊湘市那名受害者的情報,很有可能很多東西查不出來,甚至都沒法確定是不是同一人所為。

“那你就先回去休息一下吧,小霍呢,我讓他去楊湘市那邊給當地警方做工作去了,回來的時候應該能就帶回石宇升的情報了。”

既然這邊不需要他了,韓信就打算去尋找常安康的下落。

這個事由北常市公安局處理,所以韓信就來到了公安局這邊,找上了陳耀。

“陳隊,您抓他的時候切記別刺激到他。”韓信再三叮囑著,“他是一名多重人格患者,如果沒有感受到威脅,是不會攻擊你們的。但是如果你們威脅到了他,他的人格中有一個特別危險,可能會展開反擊。”

“放心吧,就一個人還能怎麼的,我們會活捉他的。”陳耀拍了拍韓信的肩膀信誓旦旦的說,然後話鋒一轉,“韓顧問,最近那個警察被殺的案件,您有參與進去嗎?”

“嗯……”韓信應了一聲,“有什麼事嗎?”

“您一定要抓到兇手啊。”陳耀憤憤的說,“楊湘市的那個受害者,石宇升。我老婆就是他介紹給我的,也算是有恩於我了。他死得實在太慘了……”

“哎,那正好。你跟我說說,他是個怎樣的人?”韓信好奇的問。

沉吟想了想,回道:“有點不正經,但是人很好。能言善辯,審訊特別有一手。”

“有沒有挑撥離間過誰,或者誹謗之類的?”韓信試探著問。

“嗨,瞧您說的,當警察的那還能不挑撥離間嗎?”陳耀苦笑道,“那審訊犯人可不就得挑撥離間嗎?囚徒困境不就是拿來挑撥離間用的,您不也經常做這種事嗎?”

“有道理。”韓信點了點頭,“所以他沒有誹謗過誰?”

“絕對沒有。”陳耀信誓旦旦的說,“您想,咱要是誹謗,那還挑撥離間幹啥呢?不就是為了找證據才挑撥離間的嗎?”

韓信頓時沉吟起來:所謂的拔舌地獄,懲罰的就是挑撥離間、誹謗害人、巧言相辯、說謊騙人的人。

巧言相辯和說謊騙人,這兩個誰都做過,基本上可以排除。

所以,石宇升的“罪名”多半就是挑撥離間了。而這個結果就可以排除兇手是“前警察”的可能。

如果是“正義執行”,那兇手應該贊同這種不擇手段也要讓罪犯伏法的做法。

而石宇升的這個情況,韓信覺得應該就是個人恩怨。

就像陳耀說的,哪個警察審訊時沒挑撥離間過呢?既然如此,為什麼要用這個罪名來懲罰石宇升一個人,卻不在別的受害者身上使用?

因為,作案的兇手就是被石宇升挑撥離間的那幾個人中的一個,這起案子顯然是私人恩怨。

但如果是私人恩怨,那另外兩個受害者又是怎麼一回事?總不可能那兩個人也抓過他吧?

除非……

“是團隊作案!”韓信一拳錘在桌上罵道,“這幫混蛋,應該是一群人!”

“什麼?一群人?”陳耀瞪大了眼睛,“可是他們怎麼做的?”

“我想,應該是一個交流群,那裡面可能都是坐過牢的人,他們在群裡訴說著對警察的厭惡,怒斥當年害他們坐牢的警察。”韓信解釋,“這種交流群不斷加深他們對於警察的憤怒,直到有一天,一個人表示要去殺了那個毀掉他人生的警察,立刻引起了其他人的共鳴。”

越想韓信就覺得越對勁,案子裡那些矛盾點也都說得通了。

為什麼兇手明明針對的是警察的個人行為,卻又作案了多起?因為是多個人的復仇行為。

為什麼兇手用了“十八層地獄”這種手法來懲罰被害者?因為兇手並不是前警察,他也不是什麼正義執行,只是給自己的報復行為找個藉口而已。

“第一起案件就是石隊,所以殺他的兇手肯定就是這次連環案件的始作俑者。”韓信肯定的說。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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