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質提升,對梅謙來說,總算是好事。

畢竟,有狗系統在,他對於未來還能否平靜生活一直保持著比較悲觀的態度。

體質高一點,意味著抗壓能力更好,恢復力更強,就算瀕死狀態也能比別人多堅持一會兒……值得慶祝。

於是,發現自己又行了的梅謙,儘管才剛過中午,就開始跟寧馳商量起晚上吃點什麼開心開心。

莫名其妙的寧馳,見之前還是一臉懨懨的老闆突然就支稜起來,也沒反駁,用手機將對方想吃的零食都記了下來,刨除醫生叮囑不許吃的,壓根沒剩多少,就點點頭,下去買了。

等他拎著個超市提供的塑膠袋回來,見盤坐在病床上的梅謙正咬牙切齒地按著手機,嘴裡還嘟嘟囔囔,不知在說什麼。

便好奇地湊過去,原來自家老闆正手指飛快地刪書評。

看了一會兒,他終於忍不住:“謙哥,別刪了,再刪都沒了.”

“沒想到爛尾的書還有推薦,罵的我都懷疑人生了.”

梅謙嘆了口氣,又道:“沒事,我只刪看我不爽和我看不爽的,剩下都沒動.”

寧馳:“……”大哥,你不但刪評,還特麼禁言,照這搞法,根本啥都沒剩下好嗎?我就說你這麼火一作家,怎麼書評區比撲街還乾淨。

過了一會兒,梅謙終於扔下手機,伸了個懶腰後,就將寧馳買的東西拎到身前,翻了翻,雖不甚滿意,可總比沒有好。

二話不說就拆開一袋榴蓮味的薯片。

沒管一臉嫌棄的寧馳,自己先吃個高興。

但薯片還沒吃到一半,張宇就帶著喬木來了。

梅謙看了眼他們身上的警服,以及二人嚴肅的表情,便知道又有事找到自己頭上了。

張宇也沒客氣,沉著臉將寧馳打發去守門後,就公式化地出示了證件。

“又什麼事?”

梅謙滿臉的不耐煩。

自己最近一直住院,老老實實,可沒幹什麼出格的事。

這貨八成是來翻舊賬的。

只是,當一張照片遞到他手上,他就完全愣住了。

“這誰啊?”梅謙沒有臉盲的毛病,可警察拿張大眾臉的照片讓他辨認,他哪認得出來?“於和貴,是個慣偷,道上綽號小毛.”

張宇和喬木對視一眼,露出個果然如此的表情出來,便解釋道:“你們碰過面,有印象嗎?”

梅謙又將目光放在照片上,依舊搖頭:“真不記得.”

頓了頓,有些不滿道:“警官,我可是守法公民,平時不跟小混混接觸,就算遇到了,我的記性也沒好到過目不忘的程度啊.”

張宇笑了笑,出言提示道:“今年一月末,看守所,你們在一個監室住了七天,你一點不熟悉?”

一月末,看守所?梅謙眨眨眼,努力回想,可看守所一個監室不少人,還換監頻繁,對這個人,他真是一點印象都沒有了。

“直說吧,他犯了什麼事,要我幫你們什麼?”

依他的瞭解,一般小混混不會勞動張宇這些刑警出手。

而打聽人都到了他這個作家頭上,肯定就不是小案子,恐怕還與他有些關聯。

也難怪他們會這般鄭重了。

“是這樣.”

張宇竟也沒有隱瞞,將此行的目的說了出來,儘管很多東西可能因為紀律沒有提,卻也足夠梅謙聽明白了。

原來,在耗費巨大人力的情況下,官方對夏都地下遺蹟的探索搜尋已經步入尾聲,具體在裡面發現了什麼張宇也不清楚。

但昨天官方將裡面發現的盜墓賊屍體轉交給了警方。

一共十六名死者,刨除年代久遠的四具,有12名盜墓賊需要警方找到屍源。

而法醫發現,這12名死者當中,9名死於五年以前成了乾屍外,剩下3名死者均死於近期,雖然腐爛嚴重,但其中一人隨身攜帶著證件,而基因對比也匹配成功了,就是照片上這個小毛。

“三個人全部死於弩箭,發現的位置在另一處甬道內,應該是觸發機關被射傷後,中毒而死的.”

張宇又掏出幾張現場照片,應該是發現屍體時拍攝的,各個角度都有:“在他們的隨身物品中,除了手電筒、自制獵槍、炸藥和壓縮食品外,還發現了一本《聽說我是盜墓賊》的小說.”

梅謙盯著照片中那染血的書籍看了半晌,也不知心裡是什麼滋味。

還、還真有頭鐵的,拿了本小說就敢去盜墓啊。

正感嘆著,又聽張宇繼續道:“而經過我們調查,他之前因為盜竊被捕,判了一個月,看守所服刑期間曾與你在同一監室住過,所以……”“所以,你們認為在此期間,我可能向他漏過夏都古墓的底?”

梅謙皺眉將照片一甩,氣哼哼道:“說實話,當時我都不知道夏都古墓怎麼進,會慫恿別人去盜墓?看守所不是有監控嗎?還不止一個,你們查唄.”

他這態度,張宇摸了摸鼻子,也不好說什麼了。

倒是一旁做記錄的喬木抬頭,盡力用平和的語氣道:“我們沒說你誘導別人作案,這次來主要想了解下,在羈押期間,都與誰聊過夏都古墓的事,他們知道多少?”

梅謙更不樂意了,那時他可滿腦子都在琢磨著怎麼打官司,自己會被判幾年,與同監室的人交流更是不多,哪有功夫管什麼夏都古墓啊。

想到此,他就想攆人。

還是張宇打了圓場:“可能是碰巧也說不定,我們這也是正常調查。

麻煩你回憶一下,閒聊的時候,有沒有可能不小心說漏了嘴,當時在場的還有誰?”

“行吧!”

梅謙看了張宇一眼,也就今天心情不錯,他重新躺回床上,薯片也不吃了,努力去回想看守所中發生的事,還真讓他想起了一些往事……-------------------等獄警鎖門走人,梅謙拖著腳鐐走進監室,將手裡的盆一放,就在大鋪的最外側鋪起了褥子。

當他走進的時候,自然就吸引了全監室的目光。

儘管他戴的腳鐐不重,可這般裝備,一看就是重大案件的嫌疑人。

看守所嘛,戴手銬重鐐的殺人犯都不算罕見。

可這麼從容淡定,又熟門熟路的,真就沒見過。

自然引起其他人的好奇。

“我啊!”

梅謙很麻利的將所有東西放好,嘴裡隨口回答:“正當防衛,他們偏說我故意殺人.”

整個房間安靜了那麼一瞬,接著有個染著黃毛的小年輕端了杯開水過來,遞到梅謙手上,還有人客氣地將他的褥子直接拉到了最中間、也是最舒服的位置。

“大哥,說說唄,啥情況.”

“有個女記者想殺我,被我不小心捏碎了脖子.”

梅謙也不客氣,接過來就喝了一口。

話說,這也算經驗教訓了,在這種地方,就不能“謙虛”。

“那這事可不好說了.”

有位貌似很有經驗的戴眼鏡老頭,搖頭晃腦地說道:“既然他們判斷你故意殺人,肯定是有些證據的。

難道你……”他朝梅謙探了探身子:“你多做了什麼?”

話音一落,角落裡傳出幾道猥瑣的笑聲。

梅謙乾咳了聲:“並不是,我肯定是正當防衛,那女人可揣著槍呢!就是……”他頓了頓,才又道:“我當時太害怕了,沒聽警察的警告,腦子一熱,就把她掐死了!”

此言一出,監室中所有人都陷入了沉默,之後很長時間,都沒人說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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