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田的事兒,處理的如何?”

提醒魏廣德不要插手李芳案子後,隆慶皇帝又隨口問起勳戚莊田的事兒。

這其實是事兒,所以他想快刀斬亂麻,儘快頒旨,把事情定下來。

“陛下,臣已經在做準備了,今日下午就會和戶部和都察院屯田御史商議此事,若一切順利的話,明後兩日就會有奏疏上來。”

魏廣德躬身道。

“嗯,如此甚好,你辦事我放心。”

隆慶皇帝高心道,“此事儘快解決,朕已經聽,戶部上奏後,下面已經有官員私下裡議論,什麼百頃之數都嫌多,應該再減半。

你知道的,對一些人來,幾十頃土地卻是就是很大一筆收入了,可勳戚家和他們可不同,一大幫子人要養活,朕也是沒辦法才如此。

都是為我大明帝國出生入死的功臣,總不能讓他們的後人還忍飢挨餓吧。”

“陛下寬仁,是臣等之福。”

魏廣德聽隆慶皇帝這麼,急忙又拍起馬屁來。

“這件事兒,你抓緊辦好,無事就退下吧。”

隆慶皇帝本就沒什麼事兒,只是看到廠衛遞來的條子,知道陳以勤、殷士譫和魏廣德打算插手李芳的案子,他心中不喜。

雖然之前拒絕了陳以勤的求情,可也不想因此和那些老人生隙,所以決定召見魏廣德。

以他對魏廣德的瞭解,明白他的意思,就會幫著在此事上安撫好其他人。

別看這些人裡他官不是最大的,但話語權絲毫不弱於人。

“陛下,臣這裡今日收到一份戶部部議奏疏,請陛下御覽。”

魏廣德話間從袖中拿出一份奏疏,雙手捧著遞了過去。

“是什麼事兒,你簡單,到時候奏疏還是直接送司禮監吧。”

隆慶皇帝沒有要接過來的意思,這裡光線也不好,拿到手裡也看不了,所以直接問道。

“陛下,是江西巡撫劉光濟請求在江西重新使用一條鞭法徵收賦役,之前奏疏到了內閣,閣議茲事體大,所以讓戶部先商議一下,看看是什麼意思,畢竟這賦役,本就是戶部的差事。”

魏廣德不緊不慢道。

“一條鞭法,去年不是才下旨停罷了嗎?這個劉光濟是怎麼回事,又提起來。”

隆慶皇帝心中不悅,剛剛停罷的事兒,一年以後又提,這不是明擺著朝廷的政策制定有問題。

想到這裡,隆慶皇帝接著就道:“既然當初朝中就已經有了決定,停罷此事,就應該直接駁回才是。”

聽到皇帝這麼,魏廣德當然不會就此罷休。

做了那麼多事兒,眼看著臨門一腳,怎麼能因為皇帝顧慮臉面就白費。

念頭及此,魏廣德當即大聲道:“陛下,此事內閣和戶部是有深思熟慮的。”

“哦,那。”

雖然有些不耐,可隆慶皇帝還是能聽進意見,所以打算聽聽魏廣德這次怎麼。

“當初朝中同意停罷一條鞭法,主要是因為山西剛剛經歷戰亂,山東又因此法而鬧出民變,朝臣們擔心繼續實施一條鞭法會引發地方上更多不安定因素,故而暫時同意停罷。

而之後根據內閣瞭解,山東民變是因為地方官胡亂攤牌丁役惹出的亂子。

江南施行此法,則完全沒有鬧出風波,可見實際上是地方官處置失當所致。

故而這次戶部部議,以江西為試點,先選擇數府施行一條鞭法,一年後總結成敗得失,再推行全省。

完善後的一條鞭法報戶部審議,透過後在江南各省施行,之後再在北方逐步推廣,此為善策。

內閣和戶部一致認為,不可因為去歲之事就因噎廢食,江南各高官期施行一條鞭法順利,並非僥倖,而是地方百姓也希望以此方式徵收賦役。”

魏廣德侃侃道,接下來,魏廣德又把一條鞭法南北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向隆慶皇帝做了解釋,其實最容易生亂的就是在攤丁入畝上。

一條鞭法,其實就是把各類稅目化繁為簡,合併徵收,同時一個和以前賦役制度最大的差別就是取消力役,把按丁、按戶徵收的力役改為折銀徵收,稱為戶丁銀,攤入田賦中徵收。

賦稅一律徵銀,用貨幣取代實物和力役,差役由政府僱傭。

同時改民收民解為官收官解,從徵收到押運均有官府承辦。

由此,百姓在地方上繳納稅銀後也不用走上幾百里路,把賦稅越指點地點,這可是省了許多的事兒。

當然,這一制度在南方比北方好執行的原因也正在此。

南方氣候溫暖,田地裡農活遠比北方多,可以一年四季農戶田地裡就沒多少空閒的。

農民自然不願意耽誤時間做這些事兒,現在好了,可以節省出時間繼續忙地裡的事兒,官府包原了接下來的活計,多花錢也是應該的。

而北方,農閒時間則較多,官府推行此法,若分攤不均,農民自然不甘,由此極易引發民變。

白了,這就是地域差別引發的問題。

南方田地產出多,而北方則少,大明稅制原則上都是統一的,當然個別地方因為朱元璋的緣故,較周圍重一些。

但拋開特殊情況不談,稅率其實一樣,這就導致南方農戶在承擔相同賦役後還能勉強夠活,而北方農戶則生活困窘。

明末,因為攤牌農稅被定為南北一樣,導致北方農民因活不下去揭竿而起,紛紛起兵造反,而南方則相對安定,就是這個道理。

這次,魏廣德就著重把南北土地產出差異告訴隆慶皇帝,讓他心裡有個底。

雖然明朝的皇帝現在還保留著春耕祭祀的儀式,可對於土地屬實沒什麼概念,只以為土地一樣,最多就是平地和坡地會有些許不同,卻沒有意識到南北土地產出差異巨大這個細節。

不過應該承認,當初朱元璋劃分下府縣,以此定下來的稅額其實是科學的。

雖然現在有些跟不上時代進步,可並不能否掉他思路是正確的,只不過是明廷因為各種原因沒有與時俱進,進行相應的修改。

想想為什麼會出現崇禎二十三年的黃冊,就知道原因了。

從建國到亡國,大明幾乎就是一成不變,從青壯走向衰亡,必須佩服朱元璋,設計的制度居然能延續近三百年國祚,也實屬不易。

“按你的,就算是在江南施行後,再推行到北方,也會因為各種原因而出現問題。”

隆慶皇帝不傻,魏廣德又的深入淺出,自然一下子就明白了。

“江南推行,主要目的就是找到一個合適的攤丁入畝的方式,北方借鑑,以此完善出一套適合南北的徵稅方法,並不是要把江南的方式直接套用到北方。

戶部考慮,江西的試點至少兩年,完善後再繼續在南方推廣,然後再北方的事兒,屆時吏部也會有相應的調整。”

魏廣德的話已經得比較明白,江南在執行此政策表現出眾的官員,應該就會被調到北方繼續進行這個工作,相應自然要給予升遷。

他們在南方經歷了一條鞭法的完善工作,自然知道該如何找到解決辦法。

調有經驗的官員參與北方稅法推動,當然比地方官員拍腦殼搞出來的稅法要合理的多。

“行,既然內閣和戶部都覺得可行,那你們就繼續做這個事兒,朕不反對你們試行此法。”

隆慶皇帝終於還是點頭,不過接著就補充道:“江西事可以下旨,但不下明旨。”

好吧,隆慶皇帝依舊覺得這麼快就推翻剛定的政策,身為皇帝的他有些覺得臉上難堪。

所以,旨意可以下,但不會登上邸報,搞得盡人皆知。

“先前,你的攤丁入畝,據朕所知,丁稅乃是歷朝歷代都徵收的稅賦,怎麼聽你話裡的意思,似乎這稅徵的不妥。”

隆慶皇帝忽然又想起魏廣德先前的話,“攤丁入畝”,第一次聽到這個詞兒,有些新鮮。

不過這詞的意思也好理解,不復雜。

自秦始皇統一全國後,頒佈“使黔首自實田”的法令,令地主和有地農民自報佔有土地數,按定製繳納賦稅,同時還徵收“戶賦”和“口賦”。

漢王朝建立後,承襲秦制,“既收田租,又出口賦”。

唐初頒佈均田令,受田丁男,承擔交納賦稅和服徭役的義務。

唐武德七年頒佈“租庸調法”,規定每丁每年向國家交納租粟二石;調隨鄉土所出,每年交納絹或綾二丈,綿三兩;不產綿的地方,即納布二丈五尺,麻三斤。

此外,每丁每年還要服徭役二十日,閏月加二日;如無徭役,則納絹或布替代,每摺合絹三尺或布三尺七寸五分,叫作庸......

此時朝廷的賦役其實和後世“攤丁入畝”是剛好相反,把田稅攤到人頭上。

但是自安史之亂後,百姓田地“多被殷富之家、官吏吞併”,以丁戶為本的租庸調法不再適用。

唐德宗建中元年,宰相楊炎制定了兩稅法,兩稅法的實行是土地兼併改變了土地佔有狀況在賦稅制度上的反映。

兩稅法從按人丁課稅轉到按財產課稅,體現了賦稅的發展規律。

同時,它將各種捐稅加以合併,分夏、秋兩季徵收,簡化了稅制,故宋、元、明、清皆兼採之。

所以,即便現在大明王朝實行兩稅法,主要還是針對財產和丁口徵稅,且因為丁稅在歷史上的重要性,隆慶皇帝對於魏廣德提出攤丁入畝還是覺得很稀奇。

魏廣德想了想,打算今那這事兒還是簡單對隆慶皇帝一下。

他這麼多年做官,特別是研究了桂萼“一條鞭法”思想後,就已經意識到,清朝搞的攤丁入畝其實就是“一條鞭法”的後續,是相輔相成的關係。

一條鞭法把複雜的賦稅化繁為簡,把正稅和雜稅分攤到田畝裡,丁役也如此做,其實就是最基本的攤丁入畝。

但是有利就有弊,一條鞭法雖然簡化稅法,但是並沒有減輕百姓的負擔。

一條鞭法的提出與實施的根本目的是為解決封建王朝的財政短缺,鞏固其統治,而非真正為了減輕人民的負擔,改革的實質將稅種化繁為簡,而非減少賦稅。

而事實也正明瞭這一點,實施過程中,名目繁多的雜役仍在徵收,農民的負擔並未得到真正意義上的減輕,反而因為合併,地方官員巧立名目的雜稅反而被掩蓋在其鄭

而魏廣德知道張居正稅法改革讓大明王朝收到許多銀子,由此魏廣德得出另一個推測,不是他記憶裡的東西,而是根據朝廷多收銀子得出的推測,那就是張居正在執行一條鞭法的同時,還對全國的土地進行了重新丈量。

真正讓大明王朝增收的,其實不是一條鞭法,而是重新丈量土地帶來的稅收。

雖然一條鞭法把丁役折銀,可這部分銀子屬於地方上要拿來募人代付苦役,所以朝廷不會增加收入。

“陛下,這下人,有何不同?”

魏廣德開口出一句疑問。

他當然不敢考隆慶皇帝,所以馬上就自顧自道:“其實簡單,下人,就是有錢人和沒有錢的人,或者有田地者和沒有田地者。

有田者自然可以靠田地產出獲得銀錢,交稅自然不在話下。

可沒有田地者,只能佃身於有田者,靠勞動分取一些報酬。

二者都要服丁役或者丁稅,可其產出皆出自田畝之中,可見財富來源其實在於田畝,而非丁口,稅也是來自田畝。

既然都是出自田畝,那朝廷以前對賦役的制度,其實就存在一些問題。

按照現有賦役制度,只會讓富者更富,貧者更貧,容易滋生各種禍端。

既然產出都是田畝,那何不攤丁入畝,取消丁稅,全部分攤到田畝之鄭

有地者納稅,無地者無需納稅,賦役徵收緊緊圍繞產生財富的根源,也就是田畝之上。

無地者,大多本就貧困,少了這些要交的稅,生活怎麼也會有所提高,不至於稍有災禍就衣食無依......”

魏廣德巴拉巴拉把攤丁入畝的好處給隆慶皇帝簡單了下,隆慶皇帝聽著也是雙目發光。

他忽然意識到,貌似攤丁入畝比搞一條鞭法更加好。

不在於給朝廷賺銀子或者簡化徵稅,而是可以讓社會更加穩定,不至於讓百姓動不動就揭竿造反。

嘉靖朝後期,各地亂像不斷,隆慶皇帝早就注意到,那就是因為剿倭加派逼反了許多百姓。

而這些百姓,許多正是魏廣德口中的無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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