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託尼,你怎麼來了?”新奧爾良《城市報》的主編加瑞森看到唐寧的到來好奇的問道。

原本唐寧的到來就已經讓加瑞森有些意外了,但是唐寧給出的答桉更加讓他意外,只見唐寧拿出一沓書稿答道:“米羅叔叔,我寫了一部小說,想在你們報紙上連載!”

即便在1859年,在報紙上連載小說也不是什麼新鮮事,比如大仲馬的代表性作品《三個火槍手》就是在報紙上連載的,但是在加瑞森的印象中,唐寧可是從來都沒寫過小說,怎麼突然間想要在自己的報紙上發表了呢?

不過不管怎麼說,他也是叫了自己這麼多年的米羅叔叔,所以加瑞森也不好直接打擊他,想著先看一下他的小說,然後挑挑毛病給他打發走算了。

結果更加讓他意外的是,這一看之下加瑞森就有點看入迷了,因為雖然唐寧的文筆一般,但這本名為《亂世佳人》的小說故事情節實在太好了。

不過有一點還是讓他有點吃不準,於是皺著眉頭問道:“託尼,你的這篇《亂世佳人》寫的非常好、非常吸引人,但是你這個故事是以戰爭為背景,這個是不是就有點過於想象了?”

“小說嘛,矛盾衝突不夠的話,很難設計故事情節啊!而且您不覺得這場戰爭很有可能會發生麼?”唐寧解釋道。

因為小說裡面,唐寧已經透過女主身邊人之口將南北戰爭的起因和戰爭之初的過程都闡述的非常詳細而且邏輯非常清晰,所以加瑞森也認可這個推測,但他還是有些顧慮:“但這畢竟是你虛構的啊!”

“哎呀米羅叔叔,這畢竟只是一個小說的背景,又不是政治分析報告,你那麼認真幹嘛?”唐寧勸道。

加瑞森這才反應過來,啞然失笑道:“對啊,我都差點忘了這只是一個小說,哎、其實不瞞你託尼,類似的討論我也曾經聽到過和參與過,所以在看到你寫的這些的時候,就不自主的代入了進去!”

“呵呵,那米羅叔叔你覺得這部小說可以在《城市報》連載麼?”唐寧岔開話題問道。

加瑞森毫不猶豫的點頭答道:“當然可以,這麼精彩的小說如果都不可以的話,那還有什麼小說能連載?”

但隨後話鋒一轉又說道:“不過最近正在連載的《路易王》還沒有結束,所以可以提供的版面不會太多,如果託尼你能等到《路易王》結束的話......”

“不行,就算是版面小一點或者稿酬低一點都無所謂,但一定要儘快釋出!”唐寧堅持道。

“這是為什麼?”加瑞森不解的問道。

唐寧心道我能跟你說只有這部小說越早面世才越能起到影響人心和未來局勢走向的作用麼?於是敷衍道:“米羅叔叔您也知道我寫小說就不是為了賺錢,如果不能儘快釋出的話,我很可能就會失去寫下去的動力和興趣了,即便過幾個月版面更好,但到時候如果我都不想寫了,那不也沒意義麼!”

這個答桉雖然聽著有些荒唐,但加瑞森還真就覺得非常正常,因為身邊的有錢人孩子都是這麼隨性或者直接點說是任性,畢竟人家有任性的條件,而且聽說前一段託尼還去參加議員競選了,跟那相比,圖新鮮寫小說不就正常多了......

只是沒想到託尼還真有寫小說的天賦,這麼精彩的小說釋出出去絕對會提升報紙的銷量,要不然就研究一下減少一點《路易王》的版面,多給這個《亂世佳人》一點。

思慮半天之後,加瑞森點頭答應道:“好吧,那我下週就開始刊登你的《亂世佳人》,不過託尼你得保證把這篇小說寫完,別我這裡刊登到一半,你一轉頭跟我說沒有靈感、沒有心情之類的,那可就把我給坑了!”

“米羅叔叔你就放心吧,我坑誰也不敢坑您啊!”唐寧連忙點頭答應道。

加瑞森則冷哼一聲道:“哼,也不知道我那幅畫像是被誰給畫上鬍子的!那可是我剛剛找麥奎爾先生畫好的,還沒掛幾天呢就被毀了。”

唐寧知道加瑞森說的是他小時候調皮的一件往事,當時去加瑞森家裡玩,他趁人不注意在加瑞森剛剛找人畫好的畫像上添了兩撇小鬍子,要知道在相機發明之前,找人給自己畫像是一件非常貴的消費行為,普通人家可能一生也就一幅畫像用來留給後人,這種畫像被糟蹋說明兩家的關係非常好而且也說明加瑞森很有錢並不止這一幅畫像。

“呵呵,那不是小時候調皮麼,要不這樣,等哪天您有時間的,我給您畫一幅畫像!”唐寧笑著答道。

“託尼你還會畫畫?”加瑞森很是驚訝的問道。

唐寧點點頭答道:“恩,而且我覺得我在畫畫上比寫小說更有天賦!”這句話唐寧說的自信無比,畢竟他穿越之前本身就是學油畫的,寫小說才是兼職副業。

“哎呀託尼,好幾年不怎麼見你,你居然多了這麼多的本事,要是比夫也能像你這樣就好了!”加瑞森感慨道。

“比夫”是加瑞森的兒子,因為比唐寧大幾歲,而且玩的東西不一樣,所以平時聚在一起的時候很少,聽到加瑞森要拿自己當“別人家的孩子”來教育比夫,唐寧連忙勸道:“米羅叔叔您別這麼說,比夫哥哥很優秀的,我相信他一定能成為一位知名的生物學家!”沒錯,比夫的愛好跟“無窮小亮”差不多,就是喜歡研究小蟲子,這個愛好別說在1859年,就算是2022年能理解的家長也不多......

PS:因為小盒子和撒老師的離開,所以第七季的《明星大偵探》我沒有全看,只是挑了幾個我比較感興趣的桉子看了一下,結果不出意外的還是遺漏了經典,這就是《薔薇下的罪惡》,這個桉子可以說是第七季我所看到的故事性最強的一個桉子,也正是我所喜歡的型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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