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

之前,那是八九。

如今,還他嘛是八九。

那一二何時能來?

張牧掛了電話,忍不住嘆了口氣。

唉!

又要搬家了。

張牧討厭搬家。

哪怕他沒多少行李可搬。

可麻煩。

搬家,張牧顯然是不情願的。

這兒住得頗為舒心。

唉!

什麼時候能有一套自己的房子呢?

老子一定會自己的房子。

這不是才來一個多月麼?

再給我點時間,一定行。

怎麼也不會比前世混得差啊!

前世,張牧是個撲街的網路作者。

如今,他依舊是。

不同的是前世寂寂無名的他如今在網文圈也算小有名氣。

談不上大神作者,但收入卻比他前世高多了。

不然,在滬海這一線城市,他也租不起這麼好的房子。

兩室的精裝房。

這房子的第一次還給了他。

可惜不能續租了。

房東那傢伙要把這房子賣了。

若是有錢,他絕對買。

可惜,他買不起。

不過,那房東也是敞亮人,不僅給了他充足的時間找房子搬家,還準備請他吃頓飯,表示歉意。

對於這種歉意,張牧也不好拒絕。

時間尚早,張牧放下電話,繼續碼字。

他其實也想過轉行。

但凡有其他選擇,哪個傻帽會寫網路小說。

何況,他還算是一個穿越者。

可惜,想了想,他真不知道能幹嘛。

做生意?

沒本錢,沒人脈,也沒那本事。

他前世只是個撲街,見識有限,能力有限。

找個其他工作,九九六?

算了吧!

工作或許找得到,但收入恐怕遠不及現在。

何必跟錢過意不去呢?

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

這輩子都不可能打工。

考個公務員,拿個鐵飯碗?

原身這種名校畢業之人都折戟沉沙。

競爭太激烈。

太卷!

想來想去,還是繼續寫網路小說。

時間自由。

好歹原身小有名氣,已經打下了很好的基礎。

前世,他雖然是個撲街。

可他看過無數網文小說啊!

不知是否兩世記憶融合,他的記憶力強了許多。

雖不至於看過的那些小說逐字逐句都記得清清楚楚,但大致劇情卻知曉。

而且印象深刻的不說標點符號都記得,但大致不差。

印象深刻的自然是大火的網文。

印象不深刻的,寫他幹嘛?

其實,記得大致劇情就可以了。

要的是創意,要的是劇情。

原身文筆很好,這也是他在網文圈小有名氣的一個原因。

有創意,有劇情,在加上文筆,想來不會差。

況且,哪一個撲街沒有一個大神夢。

前世不可得。

如今有前世記憶,垂手可得。

那為何不圓一下夢呢?

成神,這或許是撲街的執念。

張牧如今打字的速度驚人,很快就將更新的字數碼好,然後上傳。

人品保障,日更過萬。

他也想盡快將如今寫的這本書完結。

若非怕丟人品,他都忍不住切了。

不過,這就快完本了。

一個多月爆更,完本也就這一兩天的事兒。

若是他肯花時間,估計早完本了。

不過,張牧沒那麼卷。

他可不想像前世那般,腰、肩、頸......或多或少都出問題。

勞逸結合。

如今年輕,或許還好,等年紀大了,就晚了。

天色漸暗,張牧收拾了一下,隨即出門。

有人約吃飯。

張牧自然不會拒絕。

何況,還是一個漂亮的妹子。

當然,還有一個原因:

他宅了一個多月,憋壞了。

他來這世界自然一個朋友都沒了。

而原身呢?

他就是個宅男。

交際圈也可以忽略不計。

讀大學的時候到有幾個不錯的朋友。

可出了社會,前一兩年還偶爾聯絡。

如今很少了。

大家都忙。

若是聊天,自然跟女朋友或者妹子聊。

哪兒輪得到他?

何況,如今彼此的共同話題也越來越少了。

“張牧吧,這兒!”

張牧到了地兒,左顧右盼,正準備拿出電話打過去,卻不想一人向自己招手。

咦?

男的?

他是房東?

不是個妹子麼?

這人怎麼看著有些臉熟啊!

張牧忽然啞然一笑。

他這才想起,原身租房之時,的確是個萌妹子。

可她不是房東。

她好像是房東的助理。

誤會了啊!

早知曉,還來個屁啊......

好吧,他可能還是會來。

“房東?”張牧過去,看著那人有些不確定的道,“鄧雲?”

“對!”

鄧雲笑著點了點頭。

我去!

張牧有些驚訝。

他房東竟然是鄧雲。

好吧!

房東叫什麼,他其實早就知曉,只是沒有和明星鄧雲聯絡在一起。

原身不追星,但鄧雲其人,他還是知道的。

一個很火的歌手、演員。

嗯......

準確的說是以前很火。

如今似乎有些過氣了。

據說跟前公司因續約的事兒鬧很不愉快,然後被雪藏了大半年。

合約到期之後,就自己弄了個工作室,卻慘遭前公司打壓,資源銳減。

如今人氣大不如前了。

娛樂圈就這般,資源減少,曝光度低,人氣自然下降。

更新換代兇殘至極。

何況,在那之前,他還被雪藏了大半年。

紅極一時,無人不知,可轉眼就泯然眾人,被人遺忘的明星,著實太多了。

真正紅一輩子的有幾人?

“怎麼,沒想到?”鄧雲笑道,“你租房的時候,小嵐應該給你看過房產證。”

“的確沒想到。”張牧說道,“誰曾想,我的房東竟然是明星。畢竟,同名同姓的人太多了。”

張牧如此說,心裡卻忍不住吐槽。

我的明星房東?

根據網文套路,那不應該是一個美女明星麼?

她也不應該賣房子。

而應該出於某種理由,不得不與他住在同一個屋簷之下。

然後,來點誤會,來點曖昧......

當然,最主要的還是他少不了來點“人前顯聖”,讓美女明星被其才華吸引,被其人品征服。

而那美女明星在其幫助之下,大紅大紫。

最終,抱得美人歸。

一句話:在美女明星房東面前裝逼,然後帶她飛。

可這劇情不對啊!

明星房東是個男的,還怎麼來點誤會,逐漸曖昧?

難道來一段激情四射的愛情?

咦!

想想都起雞皮疙瘩。

好吧!

張牧這般吐槽,完全出於職業病。

他前世就是寫文娛小說的。

可惜啊!

小說就是小說,而非現實。

現實不會根據他的幻想而變化。

唉!

為何是個男的呢?

你知道寫小說的人是多希望成為小說主角的麼?

張牧前世寫了那麼多文娛小說,穿越之後與明星這般相遇,對方竟然是個男的。

缺妹子的我還怎麼跟明星房東來個可歌可泣的愛情故事?

你不知道我現在多渴望一份愛情麼?

好吧!

張牧對娶個女明星沒多大的興趣,但跟女明星戀個愛,還是有興趣的。

或許是性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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